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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shachenen | 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日期:2013-06-17

 

  教高函[2012]2 

  有关高等学校,高等教育出版社: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批准实施2012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现通知如下:

  一、批准实施的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

  1.批准清华大学等53所高校实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180个专业综合改革示范点。每个专业点支持建设经费150万元。

  2.批准清华大学等51所高校实施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建设90个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具体名称分别为: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每个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支持建设经费200万元。

  3.批准北京大学等109所高校实施1630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每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支持建设经费1万元。

  4.批准高等教育出版社组织实施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项目,建设350门精品视频公开课。每门精品视频公开课支持建设经费20万元。

  5.批准高等教育出版社组织实施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建设1100门精品资源共享课。每门精品资源共享课支持建设经费10万元。

  6.批准高等教育出版社继续实施2011年立项的精品开放课程共享平台项目,安排经费600万元,其中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共享系统建设400万元,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建设200万元。

  二、有关要求

  1.本次批准实施的项目按照《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另发)执行。

  2.项目经费请按照《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经费管理办法》(另发)执行。

  3.为了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成果,项目学校(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支持和管理,制订本校(单位)的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

  4.有关项目的批准文件和执行要求另发。

  5.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联系人:李智、于宝证,电话:6609686766097392Email:zlgc@moe.edu.cn

  附件:2012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文档:
2012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