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新闻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25

 

校内各学院、学生班

教学评价是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教育部对高校开展学生评教有十分明确的要求。学生是教育教学的主体,学生对教学质量的评价,是高校不断自我调整、不断进步的推动力。从2011年春季学期开始,我校开始执行新的学生评教工作办法为了持续发挥学生教学评价的作用,提高评价效果,望各个学院督促学生,继续做好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评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一)帮助教师发现教学中的优缺点,提高教学效果;

(二)为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制定政策、规划等提供参照依据。

二、评价主体:全体在校1-4年级本科学生。

三、评价客体:普教本科生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

四、评价内容:

(一)定量评价:教学进程中所涉及的10项分项评价指标,每项指标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一项整体评价指标,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定性评价: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观点,对教师教学中最突出的优点、缺点提出意见和建议。

、课程评价流程 

(一)登录教务处网站评教专栏;

(二)以学生学号和密码登录;

(三)系统自动显示评价课程清单,即可进入评价页面。

、其它相关说明

(一)我校教学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搭建师生沟通的桥梁,帮助教师改进教学,确实提高教学质量。学生评教也是学生参与学校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的权利和义务。希望同学们积极参与,并以认真的态度填写评价表,客观公正地对教师的课堂教学给予评价,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为促进同学们参与评教的积极性,将学生评教与选课、成绩查询系统直接连接,即学生只有按要求完成对所学课程网上评教后,才能进入选课系统和成绩查询系统。

 

 

 

 

 

 

 

              教务处 

二○一二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