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新闻
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教学优秀奖的通知
各院系(部、中心):
为进一步在广大教师中树立教学优秀的典范标杆,表彰课堂教学质量高、在学生和同行中获得广泛好评的教师,根据《华北电力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与奖励办法》(华电校教〔2005〕9号),现将本学年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教学工作3年以上(截至2015年7月31日)的专职教师(含双肩挑),教学工作量饱满,过去一年讲授1门(含)以上本科课程。
教学优秀奖评选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专职教师总数的7%。对于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以推荐为教学优秀特等奖。
二、特等奖推荐条件
申报、推荐教学优秀特等奖的教师,在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含)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教改项目、精品课程;
2.主编省部级(含)以上精品(规划)教材;
3.获得省部级(含)以上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
4.获得省部级(含)以上教学名师奖;
5.获得省部级(含)以上教师教学比赛奖(二等奖及以上);
6.在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性教学研究组织主办的年会上作大会主题报告;
7.指导学生获得教育部举办的全国性学科竞赛特等奖;
8.其它特别重大教学成效,可在推荐时具体说明。
三、工作安排
1.申请与推荐
按照所在院系的工作部署,由本人申请或所在教研室推荐,填写《教学优秀奖申报表》(见附件1),其中学生评价课堂教学情况查询网址http://xuanke.ncepu.edu.cn/wds2011/index.asp。教研室综合评议、签署推荐意见后向院系提出人选。
2.院系初评
院系负责初评,按照本年度教学优秀奖推荐配额(见附件2)确定人选。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学生评价课堂教学情况作为评选的依据之一,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评选标准。
4月30日(周四)下午16:00前,各院系将《教学优秀奖推荐汇总表》、《教学优秀奖申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3.学校评审
学校通过校园网展示教学优秀特等奖候选人情况。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综合评议,确定获奖人选,公示后报经校长办公会审批。
4.学校表彰
教师节前后,学校对教学优秀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宣传,颁发证书和奖金。
附件:1.2014~2015学年教学优秀奖推荐配额
2.教学优秀奖申报表
3.教学优秀奖推荐汇总表
4.华北电力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与奖励办法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2014~2015学年教学优秀奖推荐名额
序号 |
院系(部、中心 ) |
推荐名额 |
1 |
电气电子工程学院 |
11 |
2 |
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
9 |
3 |
经济管理学院 |
8 |
4 |
控制与计算机学院 |
7 |
5 |
数理系 |
6 |
6 |
可再生能源学院 |
4 |
7 |
英语系 |
5 |
8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4 |
9 |
核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10 |
体育教学部 |
2 |
11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
2 |
12 |
国际教育学院 |
1 |
13 |
环境与化学工程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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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62 |
附件2:
华北电力大学教学优秀奖申报表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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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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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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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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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课 情 况 |
授课时间 |
课程名称 |
“学生评教”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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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学年第二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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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学年第一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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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学 工 作 业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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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评议意见 签字: 201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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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部)初评意见
(公章) 签字: 201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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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评审意见
负责人: 2015年 月 日 |
注:学生评教情况查询网址http://xuanke.ncepu.edu.cn/wds2011/index.asp,填写优秀率A。表格不够可加页。
附件3:
院系(部):
序号 |
姓 名 |
教工号 |
备注(是否推荐特等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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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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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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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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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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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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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华北电力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与奖励办法
华电校教[2005]9号
为了进一步激发和促进我校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一线、增强其荣誉感和责任心,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同时表彰那些扎实进取、努力工作、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的教师,学校决定设立教学优秀奖,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确实在教学工作中认真负责、注重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的教师选拔出来。在学校逐步形成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精良、深受学生欢迎和同行好评的骨干教学队伍。
二、评选条件
师德优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承担各项教学任务,教学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各院系(部、中心 )的在编专职教师。在本校积极承担本专科生的教学工作,工作任务饱满,且担任教学工作满三年以上;
2、积极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成效显著,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深受学生欢迎,并得到同行、专家的普遍好评;
3、教师在本专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的评价结果为优秀。
三、评选等级及名额
1、教学优秀奖总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全校当年在编专职教师总数的7%。对于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以评选为教学优秀特等奖,但教学优秀特等奖一般不超过教学优秀奖总名额的10%,要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2、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由学校下达。对于主要承担主要基础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所在教学单位,推荐名额给予一定的倾斜。
四、评选办法
1、申请与推荐。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由本人申请或所在教研室推荐,并填写《华北电力大学教学优秀奖申报审批表》(见附表)。 教研室综合评议、签署推荐意见后向院系(部、中心)提出推荐人选。
2、院系(部)初评。院系(部、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对教学优秀奖推荐人选进行初评。院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召开评审会议之前,要对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面审查,并要充分听取教务处对教学优秀奖推荐人选的意见。推荐人选所在教研室要向院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会议报告推荐人选的教学情况和业绩,并展示相关佐证材料。院系(部)对初评通过的人选签署意见后,向教务处提交相关评选材料及拟推荐奖励等级。
3、学校评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所推荐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决定获奖人选及等级,并在校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最后报经校长办公会审批。
五、评选时间
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每年举行一次,安排在上半年进行。
六、奖励办法
1、教学优秀特等奖奖励金额:5000元/人;教学优秀奖奖励金额:1000元/人。
2、学校在当年教师节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其它
本办法自2004-2005学年度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华电校人字[1997]第20号文《华北电力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自行废止,北京校区“受学生欢迎的教师”不再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