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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jucl | 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日期:2011-08-29

各院系: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等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市教委决定开展2011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工作(京教高〔20118号)。按照此文件要求,学校将统一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适用于本科、研究生(只限于学位课程)、高职(高专)及远程教育(网络学历教育)等各层次学历教育的教材,不包括学术专著和编译教材。
  (二)教材的第一编著者为北京高等学校教师。 
  (三)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的教材(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包括文字教材、文字+电子教材、网络教育教材、电子教材、多媒体教材等。 
  (四)“十一五”以来已获得教育部(或其他部委)和“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奖励的教材此次不再受理。

 

二、申报重点

 

(一)经过多次修订已经成熟的基础课及适应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和应用学科等领域的教材,特别是在城市建设、文化发展、现代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新医药、都市农业、现代企业管理、城市数字化管理等领域急需的教材。
  (二)教育部和北京市“质量工程”各项目配套教材。如: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等项目的配套教材和国家级、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等高水平教师、优秀教学团队编写的教材等。
  三、工作要求

 

因市教委对学校有申报数量限制,请各院系认真组织申请与推荐,由院系统一将推荐材料上报到教务处教材中心。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四、申报材料

 

(一)《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申报(推荐)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每一项申报材料应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将《申报(推荐)书》封面复印后贴于档案袋表面。
  (二)样书一本(套)。 
  (三)《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申报(推荐)教材汇总表》(附件3)以“院系名称.xls”命名)发至邮箱:xxingh@ncepu.edu.cn,并将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
  相关文件及表格可在市教委高等教育处网页上下载:(http://gjc.bjedu.gov.cn)(详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高〔20118号文))

 

五、申报材料时间、地点

 

   (一)报送时间:2011年9月10日前(时间紧,过时不候)。
  (二)报送地点:教务处教材中心(教二楼121室)。     联系人:肖兴辉  

 

电话: 5196.3729 
  
                               教务处

 

     2011年8月29日